江西:利用价格手段 淘汰水泥落后产能
发布时间 2014-07-10 来源 -
        【新华水泥人才网】 6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7月1日起,江西决定运用价格手段加快淘汰水泥落后产能,据悉,此次调整对淘汰类水泥熟料企业生产用电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4元。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加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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