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过去三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4.87亿吨
发布时间 2014-07-10 来源 -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21日说,2013年与2010年相比,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9.03%、10.68%,“十二五”前三年(2011年-2013年)累计节能约3.5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4亿吨。

    受国务院委托,徐绍史当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他指出,“十二五”前三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报告指出,“十二五”前三年,中国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新增产能,严把能评、环评、用地审查关,通过能评审查核减能源消费量约2000万吨标准煤,对103个项目不予环评审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小火电机组1800万千瓦,预计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533万吨、炼钢4564万吨、水泥4.87亿吨、平板玻璃11147万重箱。

    “虽然全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形势十分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徐绍史说。

    报告指出,有些单位和地方对节能减排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指标完成进度滞后,发展方式依然粗放,政策机制不完善,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 

    徐绍史说,“十二五“节能减排6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同时,个别地区能耗强度和污染排放大幅上升,拖了全国后腿。 

    徐绍史指出,按2014至2015年GDP年均增长7.5%测算,要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后两年需节能3.2亿吨标准煤。中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坚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采取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推进污染治理等多项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根据报告,中国还将采取重点推进关键领域节能减排、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动员全民参与等措施,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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